档案是学院的重要资源,档案的利用工作,是整个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,也是档案工作的总目的。为使‘档案提供利用有所遵循,确保机密安全,必须建立健全查阅制度。
一、查阅利用开放档案、资料者,须持有合法证明,经档案部门同意,方能查阅。
二、查阅利用未开放的档案、资料者,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,经档案部门同意;凡涉及核心机密档案,须经机关负责人批准方能查阅。
三、档案原则上不外借,查阅只准在本室内阅览。
四、凡查阅者,必须进行登记,写明用途,以备查找。
五、在查阅时,只准阅读自己需要的部分,不准乱翻乱看其他部分的档案内容,阅后要当面交点清楚。
六、查阅档案者,不准拆卷、涂改,不准在档案上乱划标记,如需要摘录,须经档案部门允许,全文抄录者,用后要按规定清退到档案部门。
七、查阅者必须爱护档案,并负有对档案的安全和保密的责任,不得告密、泄密。